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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弃核电站 开发新能源

德国
2001-04-02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驻柏林记者 李昌芳 我有话说

19座核电站与千亿度电

德国目前运营的核电站共19座,总装机容量22365兆瓦,去年共发电1697亿度,占全国总发电量的31%,占全部能源消耗的13%。多年来,德国核电站在国际上一直遥遥领先。在2000年国际核电站电力生产比较所列出的10座最大核电站中,德国占了6座,分别居第1、2、3和6、7、8位。

但是,去年6月14日,德国联邦政府与核能企业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艰苦谈判,最后达成协议,要“有秩序地结束利用核能”,限期利用现有核电站,不再批准建立新的核电站。协议规定现有每一座核电站只能生产规定的电量,但可以提前关闭技术陈旧的老核电站,将其发电量转让给技术先进的新核电站,这样效率高的、较新的核电站可适当延长运营时间。

弃核的三点考虑

放弃核能是本届德国政府的一项既定方针,其主要考虑是:一、联邦政府认为,利用核能总是有“不可预测”的风险,即使采用现有最先进技术建立的高安全标准核电站,也只能减少而不能完全排除人为和机器差错的不安全因素。而且核废料的放射性和剧毒要持续数千年,存放这些核垃圾的隐患难以估量。二、多年来,核能在德国引起的社会冲突愈演愈烈,反对利用和主张利用的矛盾一直不可调和。为保护核废料的安全运输,政府不得不出动大批警察,每每与前来阻止运输的反核示威者发生冲突,乃至流血。德国政府希望通过放弃核能“结束这一社会冲突的历史阶段”。三、德国已开放了电力市场,打破了过去供电的垄断局面,国内外电力公司开始竞争,电费也明显下降,这迫使电力公司去投资见效快的电站建设。相比之下核电站建设时间长、投资大、且批准手续复杂,从这个意义上看核电站失去了竞争的优势。

新能源政策的三大目标

另一方面,德国政府要以放弃核能为契机调整能源结构,大力发展太阳能、风能、生物能、水力和地热等可更新能源,同时推进节能,提高利用能源效率。不仅要由此填补放弃核能后留下的空缺,而且还要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德国能源供应中的比重,去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总发电量中占5.7%,10年后比重要增加一倍,50年后要成为德国重要的能源来源,为此德国制订了“可更新能源法”和“节能规章”,颁布了一系列鼓励采用可更新能源和节能的计划。

德国现政府的能源政策的三大目标是,保障能源供应的安全性,保持能源企业的竞争能力以及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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